杭州施行新版《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

12.10.2018  12:50

为进一步增强示范文本可行性,引导物业服务双方使用规范化的物业服务合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杭州印发施行新版《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杭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使用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局一直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以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物业服务政策法规,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及健康有序发展,给老百姓带来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但是近年来,由于物业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和物业企业资质取消等监管变化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出现,原有的《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部分条款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为此,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近半年的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修改等工作,于近日印发施行了新版《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杭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据了解,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合同期限内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程序、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使用、物业用房经营管理及相应管理费用收取、经营性收益分配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目前,示范文本已在本网公布,市民可直接点击http://www.hzfgj.gov.cn/news.php?id=222704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