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布60条惠台措施

19.07.2018  11:4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杭州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杭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杭州居民同等待遇,根据国台办、国家发改委“31条惠及台胞措施”、《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及省台办、省发改委《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等精神,7月17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60条惠及台企、台胞措施,由市台办、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的特点

一是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增强台湾同胞的认同感和融入感。原则上国家、省措施列入的,杭州市措施都参照执行。杭州市居民和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和待遇,台湾同胞和企业同等给予享受。

二是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行动计划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为台企台胞提供与杭州企业、杭州居民同等待遇。

三是充分考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性需求,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关切,结合杭州实际提出针对性强的解决办法。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贸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本市其他企业同等待遇,共22条措施。例如支持台湾同胞来杭州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企业并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可以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杭州市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台资企业可享受本市的相关用地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台资研发总部项目可“一事一议”制定具体支持政策等。

第二部分为台湾同胞在杭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共36条措施。充分回应台企台胞诉求,为台湾同胞在杭州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较为突出地体现了我市在产业、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和在行政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亲民、高效。例如第27条台湾大学生来杭创业就业的,最高可享受20万元的无偿资助,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第30条台湾同胞可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第35条对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可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允许台湾同胞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第43条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即银行储蓄卡和信用卡)。第49条在杭就业、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凭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可按相关规定在杭购买商品住宅。第52条在杭就学、就业、生活3个月以上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可凭台胞证办理杭州市民卡,同等享受市民卡各项便利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待遇。第58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台湾同胞,可按照我市居民标准按规定享受相关老年优待政策。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共2条措施。主要是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台湾同胞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为台湾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实施意见》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和日常生活等多个领域,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在我市涉台政策上还没有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将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杭投资生活带来较大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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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惠台60条"出台 在杭台胞享受同等待待遇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浙江新闻网
"杭州惠台60条"出台 在杭台胞享受同等待待遇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浙江网
“杭州惠台60条”出台 在杭台胞享受杭州居民同等待遇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