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杭副厅长对分管处室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15.04.2019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强化廉洁履职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近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公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对所分管的规划财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处等12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做到提醒在前,教育在先。
              李公杭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纪法规,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真正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履职。二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生活。各支部近期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对照工作岗位,开展一次廉政风险分析会,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筑牢思想防线。三要按照各自签订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在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厅党委指示要求上,做到分工落实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廉政防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