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捐献成为新风尚省红十字会新增遗体捐献宣传登记点

18.01.2022  22:15

    1月18日, 省红十字会在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遗体捐献宣传登记点。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佘新荷,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叶世娟为登记点揭牌。杭州市上城区红十字会、上城区民政局、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代表,以及志愿者、遗体捐献者代表等30余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于2016年成立“浙江遗嘱”公益服务项目,为60岁以上市民提供公益订立遗嘱服务,经常遇到市民咨询遗体捐献,或要求遗体捐献写到遗嘱中去。订立遗嘱与捐献登记,都是公民对自己身后事务处理的预嘱,两者有共同之处。为方便老年人及周边群众遗体捐献咨询、登记,省红十字会决定在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点,作为捐献知识普及和捐献登记的“窗口”。


    今后,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对前来登记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者,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免费提供遗体捐献遗愿书(家书)见证服务,凭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证明,为全省有意愿订立遗嘱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给予优惠服务。

 

 

    在活动现场,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还成立了“生命之约”服务队。 


    2010年,我省启动实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6年和2019年,红十字系统分别启动实施遗体、眼组织和脑组织捐献工作。


    近年来,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受到普遍关注,在浙江已有15.78万人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登记平台表达捐献意愿,很多市民甚至以捐献登记来纪念自己的成年礼、生日、结婚纪念日等等。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已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191例,遗体936例,眼组织1933例,脑组织捐献210例,挽救了近6000名危重病人的生命,让近4000名失明患者恢复了光明,让近万名医学生在“无语良师”的身上得到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