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忠带队赴宁波、新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6.08.2020  15:41

  本网讯 8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队赴宁波、新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海曙区甬江东南岸区域地块修复场地、镇海区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示范点等11个点位。检查组专门听取宁波市、绍兴市和新昌县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李学忠指出,宁波市、绍兴市和新昌县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央、省委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李学忠要求,在下阶段的工作中,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坚持统一思想、把握方向、压实责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要以建设“重要窗口”为标准来衡量工作,特别是要查找自身的短板和问题,加强配套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力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先行一步,走在前列。三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有关制度的落实落地。要严格对照法条,理清下步工作思路、重点和有关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陈清玲,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等参加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