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商标品牌强县战略

17.12.2018  16:40

  年初以来,新昌县局立足基础职能,强培育、重应用、严保护、明前瞻,以四大工程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助推该县经济飞跃提档。
  一是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商标培育,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支持和帮助重点企业运用商标争议、异议、案件管理程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已建立驰名商标品牌培育库3家(浙江美力弹簧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加大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力度,争取县政府对示范企业的财政补助,对被确认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今年,已将达利丝绸、万丰奥威、中财管业3家企业列入示范企业培育库。
  二是实施商标品牌“应用”工程。新昌出台补助政策,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融资进行鼓励,财政对企业发生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费,按实际支出额50%给予补贴,对因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造成损失的银行,县财政在司法处置结束后,按照实际损失额的30%给予补贴。紧密与金融管理机构协作,持续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着力搭建商标品牌融资对接平台,拓宽中小企业商标质押便捷化融资渠道,引导驰名商标企业拓展品牌资本化运作广度,今年商标质押金额达395万元。全面启动“地理标志商标助力强企富农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商标富农”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增收,指导落实“沙溪水蜜桃”、“天姥云雾”“天姥红”为培育农产品区域的公共品牌,规范“大佛”、“新昌小京生”、“新昌白术”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
  三是实施商标品牌“保护”工程。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驰名、涉农、地理、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商标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侵权整治行动,对中国茶市龙井外包装经营户进行检查,共查处6家假冒“西湖龙井”商标的包装;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品牌,维护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深化商标侵权“溯源”工作,实施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信息的收集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商标侵权重大案件。今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3件,罚没款10.55万元。
  四是实施商标品牌“前瞻”工程。与上海财大建立商标品牌合作研究机制,开展产业商标品牌的跟踪和分析,对该县块状经济商标品牌发展、商标品牌经典案例等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大佛龙井商标);试点建立大佛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进出机制,实施优胜劣汰,提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市场活力。从系统规划、示范引领、支持保障、协同发展等四方面对新昌2015-2017年商标所做的工作进行整理,并汇编成册;引导商标示范企业积极发挥商标品牌在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