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委表彰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7.09.2017  10:23

 

近日,省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杭州市上城区等 9 个市、县(区)被命名为浙江省“老年友好城市(城区、县城)”,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等 100 个集体获得第二届省级“敬老文明号”称号、高建华等 80 人获得“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决定》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创建内容,继续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关注老龄事业,关心老年群体,关爱身边老人,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4年以来,省老龄委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提升敬老意识、强化为老服务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开展了第二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到目前,社保、卫生、交通、民政、商业、银行、旅游、教育、司法、公安、法院等基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结合行业特色积极落实惠老政策,为老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基层群团组织、企业商户、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为老服务事业,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提升了社会尊老爱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