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三举措提升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和均衡性

21.09.2018  15:59

一是增强政策均衡性。率先实现城乡合作医疗一体化运作,确保城乡居民筹资标准、财政补助和待遇享受保持一致。健全重大疾病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并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重大疾病保险支付范围,已支付6319万元。落实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二是扩大救助覆盖率。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将困难人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15元,并结合重特大疾病和儿童“两类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四类救助对象自负线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比例实施医疗救助。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超70%。

三是推进社保体系化。出台全县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养老服务产业纳入到县现代服务业中,在资金、政策上享受现代服务业待遇,并积极探索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土地倾斜、体制机制改革等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途径和办法。建立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分类分享多层次社保体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8%和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