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有序推进放心单位消费体验评价工作

17.08.2018  13:12

自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及消费体验评价工作启动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消保委第一时间启动相关部署工作,通过明确体验评价标准、组建放心消费体验队伍、细化工作要求等举措,全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评价工作。截至7月底,我县共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76家,其中商店211家,网店18家,餐饮店45家,示范区2家。

明确体验评价标准。 一方面,精准解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综合分析我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形成长兴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评价计划,同时取得相关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协力向276家申报单位下发《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明确体验路线、体验数量、体验细节、工作时限、经费保障和退货流程等具体操作内容,确保高质量完成体验工作。

组建放心消费体验队。 该局将长兴县社会创新中心的年青大学生聘为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按照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体验时间充裕的要求,择优组建一支有15名消费维权义工组成的放心消费体验队伍。待队伍组建完毕后,该局联合消保委为15名义工开展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指导手册》,逐条解读放心商店、网店、餐饮、示范区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建设评估标准,为体验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基础。

分组建群细化工作要求。 该局将放心消费体验队15名消费维权义工根据个人特长分成5小组,每小组3人,并指定一名组长全权负责体验工作。为确保体验工作高质量开展,该局还专门建立体验微信群,要求体验小组及时发布体验信息,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成效。同时明确体验第一天由消保委工作人员陪同开展,指导体验员改进暗访细节,通过录音、拍照、录像、截屏和物证等保留体验证据和应对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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