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千万工程” 努力实现乡村振兴

12.10.2018  19:48

  10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浙江省委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以及袁家军省长关于抓好贯彻落实的指示要求。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家一致感到,“千万工程”坚持战略统筹和民生导向,坚持久久为功,造就了浙江万千美丽乡村。习近平总书记对“千万工程”的重要批示,既是对浙江工作和全省人民的鼓励和关心,更是期待和要求。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刻认识和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建设系统的职责和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7·25”宁海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完善机制、统筹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实现乡村振兴。
  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同志在大家传达学习和讨论交流的基础,强调指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要重点把握以下5个方面: 一是要系统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建设。 始终坚持走生态文明之路,保护乡情美景,把绿色惠民要求贯穿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全过程,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是要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突出全域性、普遍性、全覆盖的基础设施提升,以此为重点和发展导向,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重点是要全力抓好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切实提高农村环境的承载力和生活宜居度。 三是要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 以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坚持点上出彩、线上成景、面上美丽,解决当前一些农村缺风貌特色的问题,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做大做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金名片”。重点是要加强农村规划设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范农房改造和突出农村景观风貌管控等。 四是要整体提升传统村落保护。 统筹考虑村落保护利用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实现动态发展,解决文化特色问题,讲好浙江故事。 五是要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 坚持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培育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统筹结合,充分发挥小城镇在统筹城乡、带动农村发展当中的联结作用和承载能力,从而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厅办公室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