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铮誓言,初心所向!省财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05.12.2019  17:31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誓词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省财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面向国旗国徽进行了庄严宣誓,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宇宁监誓。

上午8时30分,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领誓人面向国旗国徽站立,左手抚按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徐宇宁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今天的宪法宣誓,是一次仪式,更是宣誓人面对宪法的庄严承诺。徐宇宁厅长还代表厅党组对新任干部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

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紧贴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为政服务”理念,依法履职、实干担当、清廉自守、勤勉尽责,将宪法赋予的职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标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各项目标任务,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综合执法办主任储厚冰到会指导。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副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宪法宣誓仪式。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