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二)

12.10.2018  19:48

   案例1 :杭州华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杭州华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水云街公司存在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
   案例2 :杭州嘉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杭州嘉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没有与买卖双方签订居间服务合同、业务资料不完整等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通报全区。
   案例3 :温州市苍南县乔门房地产经纪服务站存在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苍南县乔门房地产经纪服务站存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在网上发布房产销售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4 :温州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预售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温州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销售一楼盘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或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将违规使用或挪用的预售资金划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整改期间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行为。目前,该企业已将挪用的资金划回监管账户。
   案例5 :嘉兴旭弘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房地产销售虚假宣传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嘉兴旭弘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住宅楼盘销售中心悬挂的楼盘区位图和宣传资料中含有虚假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处以37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6 :上海恒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存在未进行经纪机构备案从事经纪业务、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等行为
  经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上海恒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嘉兴市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存在未进行经纪机构备案即从事经纪业务以及销售商业用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其作出暂停在当地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处罚。
   案例7 :湖州恒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行为
  经调查,湖州恒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珺庭项目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存在未将预售资金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和《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其处以停止销售网签的处罚,并责令在5日内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案例8 :嵊州市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等行为
  经调查核实,嵊州市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存、使用其开发的部分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过程中,存在没有按规定将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及资金被挪用等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限制网签,约谈其企业负责人。目前该公司已将挪用的部分预售资金追回并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