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强化四方面管理提升财政监督检查质效

11.07.2019  16:10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加强检查项目计划管理,在精心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的基础上,针对由不同业务口实施、但检查对象雷同的项目,由监督局进行统一整合、统一组织、统一检查、统一处理,实行“一个口子对外”,有效避免多头检查。如今年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检查,共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公款存放、政府采购、财政票据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及广告费、宣传费使用等6个检查项目,有效提高检查效率。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量管理。内部,充分发挥业务处室、国库支付中心、财务总监等专业力量,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外部,借助市会计领军人才和会计专家库等力量,抽调会计专家参与检查,既提升了检查质效,也促进了会计专家的业务交流。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程序管理。查前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查前培训;查中严格按程序开展检查,并做到送达检查通知上门、实施检查上门、反馈意见上门、送达处理决定上门、了解整改情况上门等“五上门”;查后实行案件联合审理,并将处理结果按要求在网上公开,提升检查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管理。注重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每次检查任务结束后,按程序整理完成检查报告,对被查单位依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指导督促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以检查信息反馈函的形式,将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类提交相关业务处室,实现信息共享,推进管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