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物联网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2.04.2016  21:31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物联网

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

为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深入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做好峰会期间我市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提升杭州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物联网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

三、 检查原则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三个一律”原则开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一律查处、处罚决定一律从重、拒不整改的一律曝光。

四、检查内容

1、建设工地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78号)及《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情况。

2、建设工地临时工棚整治工作,是否按照市“三改一拆”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2016年建设工地临时工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16]28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

3、建设工地“工程现场文明施工责任人公示牌”设置情况。

4、建设工地物联网连接情况、日常检查记录及物联网专管员设置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监机构要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敢于担当,按照通知检查内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物联网建设应用落到实处。

2、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围绕G20峰会这个圆心,认真开展找短板、补短板,把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大整治、大改善、大提升,使建设工地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3、对于在本次检查中发现文明施工管理缺位,工地现场文明施工责任人公示牌设置不符合要求,物联网建设滞后或未设置物联网专管员及无日常检查记录的项目,我委将对相关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停工处置,并将相应的建设、施工单位抄告上级单位和各级政府,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联系人:喻淳庚                电话:87020895

杭州市城乡建委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