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完成2018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

12.12.2018  15:03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景宁县林业局于8月份向各乡镇、街道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安全。截至12月5日,景宁县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4883余万元,完成率94%,惠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987个、农户30108户。

  一是强化公益林建设成效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的重要性,提升社会认知度。二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必须在今年区划落界完善成果基础上,认真负责地做好2018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的完善,同时对清册中面积大于100亩的个人账户严格核查,严禁任何人挪用、虚报冒领。三是强化监督,阳光公示、阳光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各乡镇、街道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必须经阳光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必须在乡镇、行政村公开栏公示本辖区内2018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清册,同时通过村级广播、村级微信群、网格员等多渠道告知群众公益林补偿资金公示时间、公示地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公示“流于形式,走过场”。四是强化反馈,确保真实。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清册,必须要有行政村的认可与签章,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统一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县林业局,确保资金发放的真实性。五是强化纠纷调解,维护林农合法权益。配合乡镇、街道调解因插花引起的公益林纠纷,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

(景宁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