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打好组合拳力促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24.05.2018  16:14


  一是设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让教师“愿意去”。根据学校位置偏远程度、公共交通状况、条件艰苦程度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核定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学校。市财政给予在核定的学校中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每人每月300-600元不等的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不将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二是设立优秀教师下乡补助,让教师“乐意去”。出台城区学校优秀教师下乡交流支教补助办法,对经选拔到10个乡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交流的优秀教师,每人每年由当地乡镇财政给予1.6—2万元不等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三是设立小规模寄宿制学校专项资金,让教师“住得稳”。在省定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足额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另外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公办规模较小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同时补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校舍维修改造。

四是设立农村名师人才津贴,让名师“留得住”。开展全市农村学校名师评选活动,对本市非城区学校教师与城区学校教师分开单列进行名师评比,由市财政根据学年考核结果发放农村学校名师0.9—1.1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