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实施“三项工程”支持教育事业“离岛模式”

28.03.2019  23:03


一是“银龄计划”充实资源库。建立完善“引得进、沉得下”的师资调配机制,制定实施“银龄讲学支援计划”,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有效缓解离岛学校优秀教师总量不足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矛盾。强化讲学教师待遇保障,采取基础补贴与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方式,由当地财政每年按人均10万元安排支援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并切实给予社保、交通、生活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提高讲学教师支援积极性,提升离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激励机制”提高吸引力。积极落实《舟山市渔农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将渔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渔农村教师津补贴以及培训、体检等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逐步建立对离岛教师具有足够岗位吸引力的收入补偿机制,按照“越往偏远海岛、越处艰苦岗位,待遇越提高”的要求,差别化提高离岛学校教师特岗津贴等待遇并叠加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立教育基金,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力度。

三是“海岛普惠”提升公平性。顺应城市化发展背景下“大岛建小岛迁”的趋势,以“把海岛学校办得更有质量、把海岛教育办得更加公平”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渔农村特别是离岛中小学(幼儿园)的布点。突出财政保障重点,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对渔农村特别是离岛地区小规模学校经费保障,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体系,切实保障外来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公平享有接受教育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