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台州市城中村改造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怎么做?

25.05.2018  18:53

  5月22日至24日,省“三改一拆”办常务副主任、省建设厅副厅长沈敏带队赴台州市黄岩区、路桥区、椒江区、温岭市、临海市调研城中村改造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并在临海市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沈敏肯定台州市“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再造声势。 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发动动员,推动“无违建”创建再上台阶;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要抓实重点。 突出新增违建管控,特别要注重对村级留用地、临时建筑、工业小区和政府自身项目相关违建的监管和清理;强化存量违建分类处置,做到应拆尽拆;大力推进危旧房治理和城中村改造改造,城中村改造尽量推行整村连片改造,通过改造,完善相关公共配套实施建设,尽量避免用宅基地进行安置的方式。 三要补齐短板。 充分自我评估短板和问题,按照新制定的“无违建”创建标准落实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农房建设管控机制,落实农房建设带方案审批,挂牌施工和“四到场”制度,加强对农村工匠监管和培训;完善违法建筑防控信息平台建设。 四要注重长效。 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持续推进的长效机制,将“无违建”创建转化为最大效益。 (省“三改一拆”办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