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

16.08.2018  20:5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8月16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杭州召开。副省长彭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傅晓风主持会议。
  彭佳学指出,国务院将浙江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唯一一个省域试点,是对浙江工作又一次的充分信任,一定要秉持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使命,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改革的契机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好效果推进改革,努力向党中央和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浙江答卷。
  彭佳学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来抓,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要求,突出政绩导向,坚持群众评判;突出精简导向,坚持放管结合;突出效率导向,坚持数字转型;突出开放导向,提升中介服务;突出服务导向,坚持规范操作,确保到2018年底,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报批流程最简、办事效率最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省建设厅厅长项永丹在动员部署上表示,作为这项改革试点的牵头部门,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地见效。
  下一步,省建设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并与省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作,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交流各地做法,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要突出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突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突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督查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实际,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制订我省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建立服务指导机制,同时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标准,来反映这项改革的真正成果。 四是及时总结推广。 我省作为唯一的试点省,既要先行先试,下好先手棋,用足政策空间;也要抓好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把试点成果转化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及时召开推进会,学习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共同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开花结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作了发言,舟山市领导介绍了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设区市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行政服务中心、数据管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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