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03.08.2015  20:46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15〕336号

关于2015年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建筑设计规范性,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稽发〔2015〕151号)文件要求和市建委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全国“安全月”活动,市建委于6月份组织对全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市建委采取随机抽取项目,“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全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行动共抽调30名检查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检查全市各类在建工程项目42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6个(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243.26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6个,总造价6.48亿元。

检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民生和重大基础项目为重点,对施工现场钢筋等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对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保护层厚度等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重点检查各受检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各方建设主体履行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作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结构质量情况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等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现场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现场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两美浙江”打造“美丽杭州”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扬尘控制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受检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不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建筑市场行为比较规范。各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工程项目发包活动,且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计划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二是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各方责任主体能够切实按照《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基本能够落实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在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隐蔽验收等环节能做到及时签证,结论明确,现场质量安全水平整体稳步提高。三是工程设计规范性逐步提升。设计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各专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文件,图审机构能够认真把关设计文件并于图审完成后进行签章,保障现场施工作业图纸准确合规。四是文明施工管控力度有所加强。多数受检工地能够按照《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 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杭建工发〔2015〕206号)的整治标准进行管控,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基本能做到现场围档连续规范,道路硬化,现场卫生状况保持,预拌砂浆应用,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五小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部分工程现场管控情况较好,但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长期存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项目甚至存在较为突出的隐患。此次执法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市场行为、工程设计、文明施工问题474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检查组共签发停工整改单8份,限期整改单34份,全部要求落实整改。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市场行为方面:一是未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个别项目监理项目部存在项目总监不到岗率,现场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如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下城区体育场看台和主席台加固项目)。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将纳入总包范围的工程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甚至将分包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建设的祥符镇吉如村农转居公寓二标段项目)。三是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缺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备案。

(二)质量方面:一是原材料进场管理不严,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部分原材料进场手续不全,未按规定执行进场审批手续(如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南苑街道红联社区(农民)高层公寓安置房二项目一标段)。二是混凝土试块管理存在欠缺,部分试块标示不规范,部分同条件试块未与构件同条件养护,现场留置试块数量及对应部位与留置方案不符(如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杭政储出〔2013〕85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三是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同步、不真实,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填写不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不完整,且监理单位对技术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出具审查结论(如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承建的杭政储出〔2014〕3号地块商品住宅Ⅰ标段项目)。四是部分区域混凝土结构仍较多质量缺陷且修补不规范,部分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缺少翻边或翻边不到位,存在楼板渗水痕迹(如浙江宝庆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星小区危改重建项目)。五是部分现场不仅现场质量安全管控缺位,且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缺乏认识,个别责任企业未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未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如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南苑街道红联社区(农民)高层公寓安置房二项目一标段)

(三)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基坑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设置,且临边洞口防护缺失现象较为严重(如浙江宝庆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星小区危改重建项目)。二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尽管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可见,但设备实际运行工况不符合要求,存在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未到岗,限位等保护装置失效偏位等现象(如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南苑街道红联社区(农民)高层公寓安置房二项目一标段)。三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不到位,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未结合现场实际进行编写,未严格执行有关审批制度,存在外脚手架拉结点严重缺少,局部外脚手架变形,支模架未按方案搭设等现象(如杭州鹏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之江地块人才专项用房(配套幼儿园)项目、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省地质资料中心项目和浙江天固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下城区体育场看台和主席台加固项目)。四是部分项目未编制防汛防暑等应急方案且未对现场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五是个别项目现场作业未采用图审合格签章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六是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市场行为及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缺位,存在各类专项方案审核不严,旁站不到位,旁站记录与实际不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缺位等现象(如杭州中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西兴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农贸市场项目)。

(四)文明施工方面:部分现场各方主体对文明施工的认识较为欠缺,未能按照《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 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整治标准进行现场管理。一是工地围挡设置未连续封闭,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施工通道未进行硬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较差(如杭州和达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幸福河(纬一路——新建河)河道及绿化工程)。二是个别项目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未落实,部分施工现场土堆、土方裸露未覆盖,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和排水系统或设置不规范(如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承建的杭政储出〔2014〕3号地块商品住宅Ⅰ标段项目)。三是生活区管理不到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现象,卫生状况较差,生活区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沟堵塞,食堂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无除“四害”措施(如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省地质资料中心项目)。四是部分项目生活区宿舍物品配置不到位,违反《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三、处理决定

(一)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切实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比较突出的有关项目及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1、项目名称:余杭区人防(民防)疏散基地

建设单位: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施工单位:浙江华临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近江单元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农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近阶段切实强化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力助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打造“美丽杭州” 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实现标杆引领的有关项目及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1、项目名称:钱江路延伸线(三新路-观潮路)道路工程二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

施工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1〕68号商业金融用房

建设单位: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3〕10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一标

建设单位:杭州臻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以及整改不力的项目及有关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1、项目名称:南星小区危改重建项目

建设单位:上城区危旧房改善办公室

施工单位:浙江宝庆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4〕3号地块商品住宅Ⅰ标段

建设单位:杭州盈资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下城区体育场看台和主席台加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施工单位:浙江天固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南苑街道红联社区(农民)高层公寓安置房二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余杭区南苑街道办事处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荣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浙江省地质资料中心

建设单位:浙江省地质资料中心基建办公室

施工单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西兴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农贸市场

建设单位:滨江区西兴街道办事处

监理单位:杭州中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3〕85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之江地块人才专项用房(配套幼儿园)

建设单位:杭州市新洲房屋开发公司

施工单位:杭州鹏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项目名称:祥符镇吉如村农转居公寓二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10、项目名称:幸福河(纬一路—新建河)河道及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施工单位:杭州和达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对以上受到通报批评的企业和项目,由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有关整改和处罚结果应及时上报市建委。市建委还将按照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联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造“美丽杭州” 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文明施工扬尘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督促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切实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培训工作,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同时要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建筑市场环境。

(二)做好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责令各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悬挑架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及论证,尤其要高度重视专项方案在现场的执行、验收及日常检查工作。强化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拆卸安装行为,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查、巡查和监督检测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五)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部、省、市各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任务分解表》及相关文件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汇总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至市两年行动办公室,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六)全力推进“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各管控环节工作职责,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到人,确保“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竖向到底,横向到边,迅速行动,取得实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安委办、市府办城建城管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