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卫赴衢州、金华、绍兴调研

09.08.2016  03:37

图 陈红卫纪检组长听取工作汇报

  8月1日-5日,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卫赴衢州、金华、绍兴调研。

  陈红卫纪检组长先后到衢州市局、武义县局、金华市局、绍兴市局,听取了各单位工作汇报,对各单位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强调以政治巡视为主,突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有序推进整改和落实。要善于在巡视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防止走过场,防止瞒报漏报。要加强巡视业务培训,提升巡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要执行好、落实好省局正在开展交叉巡察的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取得初步成效,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转变基层党风和作风。

  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内审等相关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进行高度融合,相互促进。清晰“两个责任”的界限,各级党组,特别是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县(市、区)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敢抓敢管,落实好监督责任。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要结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查处,敢于动真问责,做到“”和“”对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反对“四风”,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发挥惩戒的警示作用,切实维护国税形象。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好“严管善待”的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到实处。

  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涵养。在按既定方案组织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特别要加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力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衢州市局 汪华 金华市局 曾艳 绍兴市局 徐韬 供稿 金华市局  吴超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