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对进口商品市场探索实施“企业托管”

22.10.2014  19:32


  为了进一步创新企业行政许可举措,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落实市场主办者的责任,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近日,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与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公司联合发文,决定由市场公司对市场内部分企业实施住所托管,同时对托管企业简化流通许可证审批流程。
  市场公司全面负责对市场内食品经营企业的托管。职责包括:提供企业住所托管,被托管企业住所统一登记为市场公司指定住所;代理收、递各类文件资料;被托管企业的客户接待、来电转接或会务服务;被托管企业的食品进销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制度的实施,并实施电子化管理;被托管企业的网店、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的备案工作;被托管企业的消费投诉处理及先行赔付等。目前,对“企业托管”坚持分步实施、局部试点的原则,主要选取注册在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内的电子商务食品经营企业等进行试点。在先期试点初见成效、运作正常的情况下,下一步被托管企业的范围可进行相应的扩大,从电子商务企业扩大到一般食品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