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实施

07.09.2016  20:11
近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省第一部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的发布实施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意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有力提升全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定》由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治安总队共同编写,历经了调研起草、专题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查发布、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等工作步骤。在编写过程中,省公安厅金伯中副厅长、总队陈子浩总队长等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多次组织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教授进行修改论证。《规定》共1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界定了民宿(农家乐)的范围;二是规定了民宿(农家乐)应办理的治安消防手续。明确由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由治安部门实施特种行业许可;三是规定了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方面的基本要求;四是明确了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日常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还体现了便民、为民的特点。一方面,规定的治安消防手续较为简便。业主申报时只需提供简单的资料,不要求提供房屋质量安全证明、产权证明,消防方面也只要提供包含必要内容的建筑平面示意图即可。同时将行政许可时间缩短到10天,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消防要求简单易懂、便于操作。坚持从我省民宿(农家乐)的实际出发,仅从建筑结构、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三个方面提出了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便于公安派出所民警理解掌握,有助于消防安全现场检查的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但抓住了消防安全重点,能够保证人员的基本安全。
  据悉,《规定》将于今年9月10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