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全面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8.02.2017  23:08

  根据国务院统一社会组织代码制度改革要求,乐清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实行“三证合一”。
  为确保赋码和证书换发工作高效、便捷、有序开展,乐清市装备了证书专用打印机等设备,将赋码、换证工作与年度检查、换届、变更等日常工作相结合,逐步有序为社会组织换发新登记证书。截至2016年12月底,存量社会组织应换证838个,已换发新证838家,社会组织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已达到100%。(乐清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