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全面完成中心城镇“省级森林城镇”创建任务

10.12.2018  14:10

  近日,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发文授予临安区於潜镇等95个镇(乡、街道)“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缙云县壶镇镇荣获“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壶镇镇全镇有林地面积23.2585万亩,境内森林植被完好,森林覆盖率为72.9%,林木绿化率为77.1%;目前有省级森林村庄3,市级绿色示范村12个,县级绿色示范村2个;壶镇镇投资2960万元,大力新建公园绿化、公园广场、游步道、景观小品等,全面达到浙江省森林城镇创建标准。

  浙江省森林城镇是指城镇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强调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注重森林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发挥,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要求,并经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批准授牌的城镇。通过森林城镇的建设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美丽、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目前缙云县4个中心城镇创建森林城镇任务已全面完成(2015年五云街道成功创建、2016年舒洪镇成功创建、2017年新建镇成功创建、2018年壶镇镇成功创建)。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