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安监局 “三个强化”助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8.12.2017  02:32
    近日,龙游县出台《龙游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17〕147号)。龙游县安监局根据文件要求, “三个强化”助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县安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化监管科,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展开。在局机关门口电子显示屏上打上禁燃《通告》及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开辟“禁燃”宣传专栏,通过“龙游安监“微信公众号推广禁燃相关文件和要求。12月25日上午,27名安监干部共同学习《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县党工委【2017】34号)。签订个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深入企业进行全覆盖宣传,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00多份,倡导大家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者,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   二是严格把关,强化监管。龙游县安监局重新制定环线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划图,明确规定城区内划入禁燃区域范围的,一律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目前,城区内11家季节性零售点已全部注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由原来的197家缩减至92家。县安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注销和变更经营场所零售点清货情况进行督查。全面督促注销和变更经营场所的零售点清空烟花爆竹存货,保障烟花爆竹合法全安全的经营秩序。   三是部门联合,强化执法。安监、公安等重点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日常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加大在春节、元宵期间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力度,打击超量存放、异地经营、异地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城区禁售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禁售区域以及无证无照销售的杂货店。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存在“两异一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作为下一轮重新发证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