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分类盘活利用空闲农房

13.12.2017  15:04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要求分类盘活推进全省空闲农房开发利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安徽省指出,要分类推进空闲农房盘活利用。结合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综合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空闲农房基本情况调查,摸清空闲房屋数量、分布、权属、建筑结构、面积等基本情况,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规范提升中国传统村落等空闲房屋开发质量和水平,加快利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大别山区和旅游扶贫重点村空闲房屋。

  安徽省要求,加强空闲农房开发利用和管理。制定并推行空闲农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屋使用要求、维修责任、房屋返还、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严格管理空闲农房改(扩)建,严控乱拆乱建行为,确需整体规划改造的,应当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和文物保护等行业管理要求。

  安徽省强调,完善扶持政策,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各地对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投资主体给予奖励。重点做好返乡下乡人员开展旅游创业创新中的土地流转、项目选择、标准化建设方面的专业服务。各级政府建立信息管理和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农民自愿出租符合条件的农村闲置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