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林业局减证便民助力“最多跑一次”

31.08.2018  17:52

  近日,安吉县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2018年第12号公告,从今年8月1日起,取消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涉及的证明材料。

  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主要有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在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取消了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类材料10余项。

  此次“减证便民”行动,落实了最多跑一次的初心,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安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