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政为民,让群众更有幸福感

15.11.2018  19:41

  宁波,被誉为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之一。一座城市幸福感的来源,可以是便利的出行环境,是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可以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基本诉求。

  执政为民,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宁波全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扭转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局面,基本建立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养老服务业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实施公共巨灾保险4年来累计向16.8万户(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赔款近1亿元,对受灾群众既是救助,也是安抚,起到了很好的风险“缓冲垫”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宁波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的责任扛在肩上,不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居住在宁波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确保“老有所养”

  宁波是一座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达14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3%。在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的同时,空巢、独居老人明显增多,老年人对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宁波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市政府成立“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连续11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出台了《宁波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制定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等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养老服务有政策可依。

  发展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是保障。宁波把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财力投向重点倾斜,“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约30亿元,引入社会资本近60亿元。象山县老年公寓、鄞州区社会福利中心、海曙区广安养怡院、镇海区金生颐养院、宁波颐乐园的护理楼等一批养老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2亿元、新增床位1350张的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二期工程,总投资2.3亿元、床位920张的市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工程等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相继立项开工,实现养老机构“少差”向“多好”转变。

  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宁波市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热情,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鄞州博美颐养院”、“慈溪恭和苑”、“余姚鑫馨颐养院”、“余姚舜辰老年公寓”、香港的“鄞州华信颐养院”、“江北慈孝乐园”、“星健兰庭”、“宁海金钟养老院”等先后投入使用。

  “宁波市养老机构呈现多种模式并存、多方力量共同兴办、多个档次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66家,拥有养老床位63756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4张,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局面基本扭转。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0545张,占总机构床位总数的48%,发展势头良好。

  与此同时,宁波每年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大力推进以镇乡(街道)为单元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着力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的镇乡(街道)、社区(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853个,覆盖了90%的城乡社区。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宁波初步形成。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奉化市文芳老人护养园、东钱湖区钱湖医院作为省级医养融合试点单位,努力推动形成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融合局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宁波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独立的“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短期培训逐步拓展,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育集约发展、规模发展、特色发展。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构筑风险“防护垫”

  对于甬城人民来说,2013年的那场“菲特”台风可谓是刻骨铭心。正是那次变故使宁波走上了探索巨灾保险之路,成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

  2014年,宁波市政府出资3800万元,向保险公司购买总保额6亿元的自然灾害险。2016年起增加公共安全险,年保费增加到5700万元,总保额增加到7亿元。2016年,宁波市政府拨付500万元设立巨灾基金,主要用于补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范围以外的居民人员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巨灾保险的顺利推进,宁波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11家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决策巨灾保险重要工作。有6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接公共巨灾保险项目,运用市场化机制,提供承保、理赔以及防灾防损等服务。其中,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

  “巨灾保险立足补偿群众因巨大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市所有居民均为保障对象,实行广覆盖、低保障,体现普惠性和公平性。”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宁波实际,重点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及家庭财产损失纳入公共巨灾保险范围。

  2016年起,保险范围增加因火灾、爆炸等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和安置费用补偿。2017年12月出台了《宁波市关于深化巨灾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加了暴雪责任险种,并将雷击保险责任扩大到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随着的巨灾险推出,老百姓也有了保障。

  前三年试点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住宅进水20厘米以上或房屋一定程度损毁的,居民可获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救助赔付;因自然灾害或公共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抚恤赔付;因见义勇为导致伤亡的,给予加倍抚恤赔付;发生公共安全事件需要安置的,给予每人每天90元、最多90天的安置费用赔付。

  2015年以来,宁波先后遭受了“灿鸿”“杜鹃”“莫兰蒂”等台风灾害,累计有16.8万户受灾居民家庭获得了近1亿元的公共巨灾保险理赔。根据去年年底出台的《宁波市关于深化巨灾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1月起宁波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赔付标准进一步提高,住房倒损、住房进水最高赔付标准提高到3000元;人身伤亡抚恤最高赔付标准提高到20万元;救灾安置费用赔付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150元。

  目前,宁波已经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巨灾基金、巨灾风险准备金、商业巨灾保险“四位一体”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保障体系。从2018年至2020年,宁波市政府将每年安排5100万元公共巨灾保险资金;其中,4080万元以保费形式直接支付给承保机构,1020万元作为巨灾风险准备金,用于大灾年份的赔款储备。

  专家点评

  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是政府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生实事。宁波主动顺应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在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空间布局、养老多主体参与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创新,初步构建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成为最受百姓认可的民生实事之一。宁波养老服务创新说明:民生福祉的改善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需要多元主体合作共担的事情。我们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改革创新,真正激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巨灾保险:宁波的巨灾保险制度实现了政府责任与市场专业化优势的有机结合。宁波巨灾保险通过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作为大灾年份的赔款储备等一系列完善的机制设计,既有效保障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又熨平政府年度在公共灾害方面的财政波动压力,实现以丰补歉,有效保障了公共利益。因此,宁波巨灾保险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合作实现社会公益目的的创新实践。

  汪锦军——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浙江省委党校MPA教育中心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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