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召开省级宗教团体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

16.08.2017  19:18

8月9日下午,省民宗委召开省级宗教团体财务工作座谈会。各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会计组织参会人员对照《浙江省省级宗教团体财务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逐条学习、逐条分析,再一次系统地学习掌握了财务工作相关政策和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

与会各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别交流了本单位财务工作现状,结合去年巡视整改及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完善制度,注重内控,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研究服务中心下一步将对各省级宗教团体的财务工作展开全面调研。具体检查各省级宗教团体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到位,财务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各项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是否准确无误。并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召开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省级宗教团体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陈振华副主任强调指出: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依法监督,实现对省级宗教团体财务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将财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确保健康规范地管好用好各项经费。省级宗教团体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研究服务中心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二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好、落实好《规定》的各项要求,各省级宗教团体要配齐设备、保障工作人员,对预算、收入、支出等管理要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精准核算。三要强化责任,“”字当头。要求各省级宗教团体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完善内控机制,把握问题导向,逐项落实。研究服务中心要履行好“业务指导、技术服务、纪律监督”的职责,把工作做实做细。四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研究服务中心要定期做好省级宗教团体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

会上陈振华副主任还布置了五条具体工作意见:一、由中心尽快建立一个财务工作人员联络群,确保及时沟通联系;二、各省级宗教团体尽快完善所有内控制度,并于8月20日前上报研究服务中心备案;三、各省级宗教团体的7月财务数据报表及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需在8月15日前报研究服务中心备案;四、各省级宗教团体书面整改报告需在8月15日前报研究服务中心备案;五、鉴于最近研究服务中心与省伊协均需调整办公用房,建议省伊协会计人员暂时维持现状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