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塍路整治二期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08.09.2017  15:39

因马塍路整治二期工程封闭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9日21时起至12月8日止,马塍路(文三路至崇文公寓段)将进行全封闭施工,届时双向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受限车辆请选择文二路等其他道路绕行。

        二、自9月16日21时起至11月6日止,马塍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大门至武林巷段)将进行全封闭施工,届时双向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受限车辆请选择文三路、武林巷或天目山路等其他道路绕行。

三、施工期间,封闭路段沿线社区、单位机动车请在湖光巷内武林新村停车场或周边其他停车场停放。

四、非机动车和行人请在预留通道内通行。

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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