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抖音假借卖口罩诈骗40多万元 被判刑8年

28.02.2020  09:42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7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假借销售口罩名义诈骗41万余元,被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今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李某通过抖音平台虚假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2月2日,被害人郑某看到该抖音视频后添加李某微信,准备向其采购口罩供货给下家。李某谎称其叔经营口罩厂并由其负责市场销售,同时通过另一微信号冒充厂家与郑某联系。双方谈好:郑某以单价1.6元向李某购买口罩一批。

  2月3日21时许,另一被害人彭某与郑某谈好以单价2.3元向郑某采购口罩,随后多次转账货款共计425500元给郑某。郑某以量大为由与李某协商,将单价降至1.55元。郑某将从中赚取的差价作为货款继续向李某拿货,先后分多笔转账货款共计412057.5元给李某。

  之后,郑某多次催促李某发货,李某谎称已发货却不提供运单号。彭某要求上门提货,李某谎称厂家在安徽宿州,彭某委托人员随后前往宿州却无人接应,后又按李某要求前往安庆,但均无法提货。

  事实上,李某未将货款用于采购口罩,而是用于网络赌博和挥霍消费。2月4日至5日,他将剩余货款取现并兑换美金3000元准备潜逃,还更换手机号码,将原有手机SIM卡毁坏。

  发现被骗后,被害人郑某多次要求退款,李某承认已花掉部分款项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退款并不再回复。

  2月6日14时许,李某到广东清远英德市横石塘派出所咨询时隐瞒其诈骗行为,民警以为系经济纠纷,要求其与对方协商退款。期间,李某将320000元赃款寄存在亲戚家中。

  彭某2月6日向顺德警方报案。当日22时30分许,顺德警方在英德抓获李某,并起获剩余赃款325500元、美金3000元等。

  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起回并发还,挽回了被害人的主要损失,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记者 程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