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双“11”大促在即,消费血拼需理性

03.11.2014  18:43

  双“11”电商促销活动即将拉开序幕,淘宝网、京东商城、当当网、1号店等几大网络购物平台已发布各种预售、降价、团购信息,甚至购物狂欢活动已由线上逐渐蔓延至实体店,成为一年一度的折扣盛宴。而本次双“11”活动也将是新《消法》正式实施后迎来的首个网购高峰。

  针对眼花缭乱的促销信息,消费者在选购时更需要擦亮眼睛,“捂紧”钱袋,在此,萧山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意优惠力度。 双“11”是消费者的盛宴,相对于平时来说,双“11”庆典活动很多商家都推出了力度极大的优惠折扣。这里要提醒的是,消费者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火眼金睛”,千万不要被某些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按照前几年的投诉来看,双11活动中有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麻弊大意的心理特点,采取抬高原价再打折的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所以在活动来临前,消费者一定要事先了解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避免上当。

  二是注意商品质量。 参加双“11”活动的商家良莠不齐,某些有“心机”的商家会趁此机会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选购前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而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弊。细心的消费者还可以多关注几家网站(店),做到货比三家。同时,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三是注意网购风险。 新《消法》规定部分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购买前,要仔细审阅网页,看清“游戏”规则。包括查看所购店铺参加活动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货退、是否延期发货等。同时,消费者也要与商家约定好相关运费、快递公司、是否进行保价等细节内容,并及时索要购物凭证,对聊天内容进行截图保存等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依据。同时,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以防损失。

  四是注意商家信息。 好的商家是购买到质优价廉商品的前提和保证。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好的电商,并看清相关网站(店)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公示ICP备案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在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方式。

  五是注意理性消费。 双“11”促销力度相对较大,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因此,消费者在事先就要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双“11”促销是好事,但无可避免地也会发生各种不愉快。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