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可以质押贷款了

15.12.2017  11:31

  12月11日,德清县林业局与德清农商银行召开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座谈会,并现场为35家集体经济组织授信5300万元,这意味着湖州市首个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正式启动。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的融资渠道,盘活公益林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德清县林业局与德清农商银行联合印发了《德清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就此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县林业局和农商银行相互表达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美好意愿,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向13家村级组织代表颁发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和农商银行授信证书。

  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可持续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的一种创新性贷款,贷款对象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只要有公益林补偿受益权,并具备基本条件,即可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给予适当的优惠,符合规定用途的贷款还可以申请财政贴息。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拓宽了“三农”融资渠道,扩大了“三权”抵押范围,在保护绿水青山的同时发展绿色金融,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最佳抓手与契机。(德清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