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加强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学习培训

10.12.2016  01:40

  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部置下阶段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12月6日至8日,省林业厅在杭州举办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市、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人员和行政许可人员、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共2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着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深入解读,新野保法明确了保护优先原则,新增加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规范了野生动物的利用、野外放归和放生活动,扩大了野生动物伤害的补偿范围,提出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制度,增加了四种违法行为的情形,法律责任更加严厉。

  培训班上,省林业厅野保总站负责人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和省林业厅的要求,结合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部署了下阶段8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好浙江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方案,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建设完善好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持之以衡开展保护候鸟“清网行动”,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推进绿色驯养繁殖产业健康发展,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要求各地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机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努力开创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浙江农林大学、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等单位的专家分别就野生动植物管理信息系统,野生动物识别和分类,野外调查的方法,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培训讲解。通过专家授课、交流讨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深学透,更好地运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真正为野生动植物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起到关键作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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