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全面部署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

03.03.2017  17:39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实施“三大专项行动”,全力确保三个100%,为全省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依法依规的法治环境。
  《通知》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换届选举到哪里,司法行政人就出现在哪里,司法行政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积极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做好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要以“三大专项行动”为载体,积极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要认真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确保100%的干部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认真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确保100%的村(社区)享受法律服务,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高效的法律护航;要认真开展“法律保障专项行动”,确保100%的村(社区)受到法律保障,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领导;要把工作情况纳入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评先工作的依据之一,通过召开例会、开展督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以此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组织网络,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提升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