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宁对推进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工作作出批示

29.11.2018  20:51

  本网讯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在衢州市多举措推进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相关材料上批示:衢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合力推动,“三个首次”又见突破。要持续关注、持续推动,在真见效、见实效上下功夫。

  今年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衢州调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落实情况,并对衢州市的少数民族工作提出了建议。衢州市政府以省人大调研为契机,在市人大常委会前期主任会议听取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为基础,专题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民族乡村发展,并多次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商议扶持政策有关事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到了“三个首次”:首次市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重点民族村乡村振兴事业建设;首次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龙游县沐尘畲族乡少数民族帮扶资金;首次绩效考核提上议程,制定衢州市大商贸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将民族工作列入对各(市、区)大商贸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考评分数设置5分。同时,及时调整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0个党政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所结对的民族村及具体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