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依托“四大课堂”提升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

16.11.2017  02:09

路桥区地处浙江沿海中部,信教群众较多,宗教活动场所量多规模小,大多为固定处所,一部分宗教教职人员来自外地,文化不高,素质偏低、语言不通,难以融入当地社会。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路桥区民宗局着力为宗教教职人员补上了“四堂课”,促使教职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推动当地宗教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宗教政策课”。分期分批分教派组织宗教教职人员集中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通过专门辅导、理论和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人员进行考核,如:道教人员要进行忏经面试,通过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笔试,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关资格证书。同时规定例外情况,男满70周岁,女满60周岁的教职人员中可免于考试,但必须参加学习。

二是“红色文化课”。按照“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要求,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倡导“升一次红旗,听一堂红课,看一本红书,唱一首红歌,走一趟红路”的“五个红”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使他们从“五个红”中感悟“爱国爱教”意义,担当“爱国爱教”重任,展示“爱国爱教” 风貌,传承“爱国爱教”文化,推动宗教工作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三是“民俗礼仪课”。针对他们大多来自内地,不了解沿海地区风土人情、民俗,开办文化礼仪课,邀请区委党校、文化馆和乡镇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围绕区情、乡情、村情等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等需要注意的礼节等内容,通过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等方式集中培训。同时,还组织学路桥的特色方言,让这些教职人员成为地道的“路桥人”,使他们尽快了解场所情况、适应当地环境。

四是“协调帮带课”。对新来的宗教教职人员推行“五对一”帮带制度,即确定联系场所的宗教局干部、结对帮扶的宗教团体负责人、服务引导的乡镇干部、监督管理的宗教联络员、直接帮带的场所负责人,引导他们与社会相适应。到目前为止,全区97处已批宗教活动场所均已建立了联系帮带关系,全方位帮助宗教教职人员,让他们在场所呆得住,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