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党支部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17.11.2017  15:54

  

  为充分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14日,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党支部组织了专门学习,会上宣读了《中共浙江省文化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具体介绍了党章修改部分,支部全体成员讨论并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等相关内容。

  随后,院支部书记、院长贾晓东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体会”,并在学习会上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提法、新举措,支部全体成员既要学好全文,把握重点,更要学深、学透新概念、新提法、新举措,更好更准地推进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顺利启航。同时,作为文化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换为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政策研究的强大动力,逐步把浙江艺术研究院打造成为我省文化系统新时代智库型的研究院,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不断塑造研究院美好形象、逐步实现研究院振兴的实际成效。

  据了解,浙江艺术研究院党支部近段时间来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教育活动,包括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报道;开展学哲学、用哲学讨论会;赴安吉、嘉兴两地学习“两山文化”和“红湖精神”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体党员和群众热情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