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15.09.2017  17:56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就省国税局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持有异议的7个研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经专家评审鉴定,该7个研究开发项目属于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华  0571-8705403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段文斐    0571-87056409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附件:2017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

附件

2017 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鉴定结果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银池平台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色业务平台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池平台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会计系统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信审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

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APP自主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