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列出负面清单 开启食用油全链条监管

06.07.2018  11:21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获悉,杭州将启动食用油的全链条监管,对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均列出负面清单,对属地政府和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业、海关、城管、环保、公安等十多个部门均明确了工作要求。该意见自7月8日起正式施行。

  “它如同构筑了一道对于全市食用油质量安全全链条的监管防线。”杭州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汪晓敏说,《实施意见》与以往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监管范围“前所未有的全面”。其中,将杭州本地食用油生产单位(含小作坊)62家、食品经营者72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56000余家、本地主要网络食品经营平台6家、定点屠宰企业6家、食品进口企业55家,以及涉及餐厨废弃油处理企业等,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

  与以往相比,《实施意见》按照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实施意见》分别作出“禁止生产者向经营者销售,禁止经营者采购销售,禁止餐饮服务者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的散装食用油”的规定,尤其明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散装食用油。此外,监管覆盖面不仅涉及传统的食用油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而且将网络经营、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以及进口食用油、餐饮煎炸油一并纳入监管视线。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将全市302家社会养老机构、3000多家建筑工地、偏远地区学校(含幼儿园)、小餐饮和小食杂店作为防范地沟油流入市场的重点。

  “目前,杭州的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全面排查和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非常重要。”杭州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汪晓敏表示,下一步,市食安办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实施意见》,重点抓好开展全面排摸、抽检重点品种、进行主题宣传、实施联合行动、整治重点隐患、通报典型案例、构建长效机制、组织公众参与这八方面工作。(通讯员 姜晓霞 稽国强 记者 汪晓筠 实习生 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