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试验鉴定事业翻开新篇章 ——写在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即将实施之际

02.04.2019  10:20

编者按: 4月1日,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正式实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事业自此掀开新的篇章。3月30日,《农民日报》刊发了此文。

去年我们申请了4YZ-4EQ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YM1804-G型轮式拖拉机以及青贮饲料收获机等新机型鉴定,省部两级鉴定一共做了23个产品,有些是新产品,有些是在原来基础上改进的,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和天津鉴定站的业务人员工作认真规范、急企业所急,从鉴定申请到拿到证书只花了三个月时间,今年我们这些产品都可以申请国家农机补贴进行销售了。去年玉米收获机市场迎来复苏,新产品及时进入市场对企业发展和适应农民需求非常重要。特别是去年国家取消了鉴定收费,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我们作为企业对此非常欢迎。”日前,国产玉米收获机生产企业——天津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裴丽琴女士告诉笔者。

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公益属性

4月1日,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国发42号文件)中关于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新要求,2018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进一步优化农机鉴定体系、转变管理服务方式、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农机推广鉴定制度创立于1983年,分为部级和省级农机推广鉴定。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取消了推广鉴定分部级、省级两个层级的规定,意味着“部级推广鉴定”这一称谓将成为历史,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农机鉴定的公益属性,农机试验鉴定翻开了崭新篇章。

1982年8月31日,《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发布,并于198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此拉开了我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序幕。当时鉴定内容主要有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五项内容。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以后,明确了农机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农机鉴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鉴定的新阶段,农机鉴定事业的发展进入黄金期。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采信推广鉴定结果,更加快了其发展。

农机推广鉴定工作一头联系着农民和农业生产、一头联系着农机企业,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36年来,部级推广鉴定始终坚持自身发展方向定位,强化巩固公益属性,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服务农机化发展大局,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技术装备保障,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持,为农民选购农机产品提供重要依据,为农机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有益指导,为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引导。推广鉴定得到政府、社会机构的广泛采信和认可,赢得了农机企业和用户的高度信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菱形标志,成为广大农民选购农机的放心标志。

据统计,农机推广鉴定制度建立36年以来,累计完成部级推广鉴定项目20200余个,为3214家农机生产企业颁发部级推广鉴定证书16887张。

持续推动推广鉴定制度转型升级

36年来,农机推广鉴定始终沿着“依据法规化、程序规范化、鉴定特色化、业务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推广鉴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部级推广鉴定不断强化基础理论研究,服务农机化发展成为技术推广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法律规章、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等三个层次制度,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构建以农机试验鉴定通则为基础,以推广鉴定大纲为主体、以专项鉴定大纲为补充、以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为技术储备的推广鉴定技术体系;同时,围绕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按照“补短板、提能力、强支撑”的要求,积极推进部级鉴定能力提升。经过多年努力,目前部级推广鉴定任务分配难、鉴定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得到极大缓解。

由于我国农机工业分布和农机鉴定能力不均衡,导致各地存在鉴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大对鉴定能力布局的研究引导,合理协调鉴定系统资源。通过设立植保机械、畜牧机械6个总站专业站等方式,推动部级推广鉴定资源向专长突出、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强化农机鉴定机构之间的联系,鼓励各鉴定机构间开展合作鉴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途径,合理采信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弥补部分鉴定能力不足的缺陷;逐步构建开放、共享、高效的新型推广鉴定合作体系。

为适应新形势下“放管服”的需要,强化部级推广鉴定信息化建设,农机鉴定机构大力推进“互联网+农机推广鉴定”。2015年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创建了“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成为部级推广鉴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申请、受理、发证、变更以及结果公开等全流程网上办公,推进互联互通和服务升级,大幅度提升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全面公开推广鉴定证书信息和鉴定结果,通过与补贴投档信息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了鉴定信息被补贴机具投档系统直接抓取的成功突破,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效,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释放推广鉴定新活力

1月9日,农业农村部张桃林副部长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汇报材料上批示指出:“农机推广鉴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改革完善,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健全和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及先进适用、支撑有力的技术体系,推动了农机鉴定工作方式的不断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和质量的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我国农机化的又好又快和跨越式发展。希望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围绕乡村振兴和农机化转型升级新任务新要求,锐意进取,不断改革完善鉴定制度和程序,努力开创新时代农机鉴定事业新的篇章。

领导的肯定与行业的认可,让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受到极大鼓舞。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刘旭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学习贯彻国发42号文件,争当贯彻文件的先锋队;落实部司领导关于农机试验鉴定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机化发展新任务新要求,继续聚焦主责主业,破除发展短板,强化支撑作用,不断改革完善鉴定制度和程序,释放推广鉴定新活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农机鉴定事业新的篇章。

一是自觉对标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学习、自觉对标,深刻理解新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全面对接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等乡村振兴战略新需求,积极推动推广鉴定的技术和服务从农业生产向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延伸。

二是确保农机鉴定改革落地。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管理,切实方便服务对象,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鉴定改革红利;细化境外企业鉴定申报要求,对境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农机试验鉴定公益性属性,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从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建立更加科学的推广鉴定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国鉴定资源和能力布局,统筹开展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破解农机鉴定不平衡不充分难题,全力提升整体鉴定能力。突出推广鉴定特色,加强推广鉴定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度和认知度。

四是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加大高效、绿色、智能新型农机产品的鉴定技术研发和硬件投入,重点关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丘陵山区、小农户发展、精准扶贫相关特色产业等急需的机具。加快制定发布专项鉴定大纲,提高实施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着力解决新产品鉴定难题。

五是增强技术和管理支撑。强化推广鉴定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质量提升。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机产业升级。进一步发挥推广鉴定作为农机化基础性工作的优势,充分挖掘鉴定结果信息价值,为农机化大数据宏观决策、改进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全面对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动适应购机补贴新举措,持续为农机化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六是促进开放融合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强化与质量监督等农机化质量工作的协同,与农机装备产业升级的协作,与技术示范推广等农机化工作的联合,与农艺等农业生产的融合,以更开放的姿态推进协调发展,构建多元合作、开放共享的农机试验鉴定创新发展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