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打造“河道警长”升级版

15.06.2018  11:58

  6月14日下午,兰溪市召开“河道警长”专题会议,下发《兰溪市“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将该制度上升到市级层面,进一步压实“河道警长”职责,新增了禁渔工作相关内容,管理范围也从河道延伸到了水库以及小微水体。

  此次确定的47名各级“河道警长”,是根据兰溪河流现状和区域分布,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确定的。跨区域河道主要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河道警长”,其他乡镇级“河道警长”主要由各辖区派出所领导担任。

  7月1日后,兰溪市内37条河道将被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

  近期,兰溪将采取驻点蹲守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各类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捕捞以及使用、制造、销售、维修电鱼器具等禁用渔具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收缴的违禁渔具采取环保方式集中公开销毁处理。

  此外,全市134个水库和小微水体也将纳入“河道警长”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