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布第五批市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09.11.2014  12:32

  为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日前,丽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至此,丽水市本级20处市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全部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保护文物本体和周围真实历史风貌环境为基本原则,今年上半年,丽水市文保所对第五批6处文保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征求了丽水市规划局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丽水市文广新局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公布。

  2013年5月29日,丽水市政府公布平政桥遗址、南明渡、高井、大梁山石刻、佛头岩“礼义廉耻”石刻、处州中学“三好”楼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