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9.09.2016  16:04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本次核准发行企业债券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期限7年,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该企业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募集的21亿元资金中,5亿元用于迎福安置小区项目,9亿元用于张溇安置小区项目,7亿元用于中梅、红丰、大溇安置小区项目。
  我委将协同绍兴市发改委、柯桥区发改局,督促该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规定做好有关发行工作,确保债券顺利发行和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