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21.11.2017  04:18

自《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版)公布以来,丽水市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通过立体式、全方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力争在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完成对全市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宣传培训,确保做到全覆盖。

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专题学习方案。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高度重视,部务会议专门组织学习传达《条例》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尤其强调要制定出台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分批次组织开展全市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深入学习《条例》精神,确保《条例》精神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学习贯彻到位。

二是行动迅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新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全市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团体及重点场所负责人深入广泛开展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新修订《条例》出台,将积极组织引导宗教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严密组织,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在全市范围组织市、县、乡三级统战民宗干部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班,将学习《条例》作为主要内容纳入培训议程。通过严密组织培训,进一步增强民宗干部的责任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多视角、有声势地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民宗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切实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要求,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