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2015年)

06.12.2016  22:02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分别以设区市和县(市、区)为评价单元,评价出我省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状况评价选取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5项评价指标,各指标分别赋予不同权重,最后计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确定优(EI≥75)、良(55≤EI<75)、一般(35≤EI<55)、较差(20≤EI<35)、差(EI<20)五个不同级别的生态环境状况。 

  一、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评价 

  2015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为“”。受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过程及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空间分布特征明显。浙西南和浙西北区域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丰富,是浙江省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的区域。该区域人类活动干扰少,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高,生态环境状况明显优于东北部。浙北为平原河网地区,属于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区域,开发强度大,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相对较低。浙中和浙东南区域介于二者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居中。 

  二、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分级,11个设区市中,除嘉兴市和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良外,其余各市均为优。以设区市为评价单元,生态环境状况为优、良的区域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0.4%和9.6%。 

  11个设区市的EI值分布在64.6~90.9之间,按EI降序排列依次为丽水、台州、温州、衢州、舟山、宁波、金华、杭州、绍兴、湖州和嘉兴。丽水市EI值最高,为90.9,生态环境状况最好,其森林覆盖、生物多样性丰度状况明显优于其它设区市。嘉兴市地处浙北平原,由于森林覆盖率低、植被群系相对简单,其生物丰度指数明显低于其他各设区市,同时,污染排放强度为全省最高,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为良。湖州市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偏低,植被覆盖指数处于中等水平,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其余设区市的EI值分布在77.4~87.6之间,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三、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以县(市、区)为评价单元,对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全省共计90个评价单元,包括54个县(市)、36个市属区。2015年浙江省县(市、区)的EI值分布在44.7~93.0之间,生态环境状况为优的有57个,占评价单元总数的63.3%;生态环境状况为良的有28个,占31.1%,生态环境状况为一般的有5个,占5.6%。生态环境状况为优、良和一般的区域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4%、16.3%和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