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湿地资源保护规划通过评审

15.10.2018  16:16

  10月10日下午,《舟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8-2030年)》和《舟山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0年)》评审会在舟山新城召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市属有关单位、功能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副主任李鸿斌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德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专家评审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对规划方案的介绍和参会单位人员的相关建议,认真审阅了规划文本后,认为这两个《规划》在编制前作了比较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取得了详实的资料,符合相应的规范,框架基本合理,保护措施合乎实际。专家组评议后认为规划评审通过。并对规划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建议及时制订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和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林德伟指出,一要将开发和保护结合起来,为建设“四个舟山”、打造“海上花园城市”保驾护航,带动保护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二要把这两个项目规划的修改和实施与建设舟山市经济发展的规划和设想联动起来,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联合体。这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生态保护的基本发展思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要把这两个项目规划的每一个环节都与该市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做实做细做好,尽可能地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要根据项目规划的整体要求,进一步制定分级的实施意见,把规划的指导性、原则性、科学性变成可操作性。(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