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领导赴余姚市调研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19.12.2018  16:30

              为贯彻落实冯飞常务副省长“省应急厅可提供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种模式或经验,供各地交流借鉴”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推动2019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12月17日-18日,李公杭副厅长率综合处相关人员赴余姚市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调研。
              李公杭副厅长听取了余姚市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对机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监督、创新机构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自律建设等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余姚市在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所取得的成效。
              李公杭副厅长指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一方面是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共性问题,另一方面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专业监管能力相对不足,使得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真正落到位;通过近几年全省推动社会化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社会化服务是解决量大面广中小企业繁重的监管任务与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的重要途径,对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保障。
              李公杭副厅长强调,近年来各地不断强化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各类安全服务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支撑力量。但一些从事安全服务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有着利益关联,部分地区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从业行为不够规范、服务质量不高、违规收费等问题,因此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6号),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培育和惩戒力度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社会化服务市场行为。
              李公杭副厅长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企业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行业片组、园区协作自治、保险+服务”等多种社会化服务模式,把安全生产社会服务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李公杭副厅长还随机抽查了余姚市几家涉尘企业。宁波市安监局有关领导陪同调研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