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 实现“三个免”

01.08.2018  16:41

  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8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根据方案决定,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这就意味着,今起缙云县范围内所有冠取“缙云”名的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将全面实行网上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系统“自主取名”,不需经窗口人工审核,真正实现了“三个免”。
  一是不需到窗口办理,实现“免上门”。申请人只需在浙江省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 http://wsdj.zjaic.gov.cn/ )选择全省名称自主申报,就可进行名称自主申报,不再到窗口进行名称预核。
  二是只要在系统里填写信息,实现“免填单”。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完整填写信息后,系统将会对信息以电子档案形式进行存档。申请人不需要填写纸质申请表格,窗口不再发放预先核准通知书,也不再保留纸质档案。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30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30天,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的名称不能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三是系统即时反馈结果,实现“免等待”。系统能对申请人拟申请的企业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并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即时以短信形式将申报通过的企业名称发送给申报人。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短信到窗口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需要到窗口对事先想好的名称一个个进行查重,进一步缩短开办时间。
  自主申报不意味着完全是“我的名称我做主”,申请人还需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不得使用“禁用字词”作字号,不得与同行业字号相同或相近,不得使用保留期限内企业名称,同时世界五百强、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作相对保护,在征得同意或承诺后,方可申报。